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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监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2024-04-26 11:0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对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监事会对亚太(集团)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 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积极推进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各项相关工作,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皇庭国际: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1:0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11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 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邱善勤、刘海波、史立功、 李亚莉、吴凯、林熹、陈建华、劳丽明;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会议 由邱善勤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皇庭国际: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6 11:05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2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 01610053 号〕,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6,749,099.8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628,334,535.5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1,628,334,535.50 元,实收股本为 1,210,088,72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 ...
皇庭国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劳丽明)
2024-04-26 11:0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劳丽明) 本人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并提出建设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劳丽明,1959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普天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 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情况报告。 | ...
皇庭国际:关于重庆皇庭广场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
2024-04-26 11:02
关于重庆皇庭广场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 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4月 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皇庭广场2023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2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及相关方业绩承诺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了落实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集中资源做好公司主业,同时避免同业竞争,扩 大商业不动产管理规模,2018年12月,本公司以公司旗下的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 公司22.34%股份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集团")旗 下的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皇庭")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以 下简称"本次资产置换"),重庆皇庭主要资产为自持运营重庆皇庭广场。同时交易 各方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书》,由皇庭集团及重庆皇庭原股东重庆皇庭九龙 ...
皇庭国际: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11:0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熹) 本人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并提出建设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林熹,1973 年出生,北京大学本科,麻省理工学院博士。现任哈尔滨工业大 学(深圳)教授,国家仿真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省城市安全智能监测与智 慧城市规划企业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首席科 学家,深圳市人工智能学会理事,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暨深圳市国际投融资商会 副会长,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委员,厦门市委市 政府招商顾问,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
皇庭国际: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1:0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 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 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集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及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 决议,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执行,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决策,切 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
皇庭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2024-04-26 11:02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15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100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亚会审字(2024)第 0161005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专项说明 1-4 项 目 起始页码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3 应收账款和注释 6 其他应收款所述,皇庭国际对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单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皇庭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1:0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的要 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35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 解释第 16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
皇庭国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1:0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