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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董事会换届选举
Zheng Quan Ri Bao· 2025-09-26 14:05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6日晚间,皇庭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李亚莉女士、邓传书先生、史冉冉先生、黄佳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 续公司将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劳丽明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林熹先生、杨文先生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皇庭国际(0000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 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 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 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 ...
皇庭国际(0000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皇庭国际(0000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1)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2)独立董 事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制度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
皇庭国际(000056)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 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 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 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财务人员实行统一集权管理,重要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可 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对重要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实行 委派制,各子公司无权任免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 责人可以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
皇庭国际(0000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及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续责任,公司及公司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依法运作,充分履行公 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的有关要 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指定的媒体上、以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一、公开、公平、公正地向全体股东披露信息(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商业机 密以及其他可不予披露的信息除外);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 实、准确、完整 ...
皇庭国际(0000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 应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1、全资子公司; 2、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股份,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 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3、持有其股权在 50% 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 利,并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同时提供相关协助 服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 ...
皇庭国际(000056)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待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批) 二○二五年九月 | | |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1年6月11日深府办复 (1991)472号文和1992年12月15日深府办复(1992)1867号文批准,以募集方 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 4403011016891(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90834)。 第三条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5 年 8 月 18 日以深府办函(1995)48 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公开发行了以港币认购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 市外 ...
皇庭国际(0000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 ...
皇庭国际(000056)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制定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系统内发布实施。 二、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保护公司资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 称。 三、本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 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保证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四、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人 力资源管理、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资金管理、信息沟通及反馈、制 度监督等要素。 第二章 内控制度的工作目标和组织原则 第一节 内控制度的工作目标及涉及层面 一、内控制度的工作目标 1 1、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3、保障公司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