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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近 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 ...
皇庭国际(0000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 决议,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五)制 ...
皇庭国际(0000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 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1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 ...
皇庭国际(0000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信息收集和管理规范,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重大信 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控股、参股 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事件或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主体,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 以下主体对 ...
皇庭国际(00005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过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及募 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 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1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皇庭国际(0000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允、公平的原则,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国家证券主管部门和《深圳市皇 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
皇庭国际(00005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包括出席股 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对公司重大 投资、生产、建 ...
皇庭国际(0000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市皇庭国 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 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 ...
皇庭国际(0000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 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 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成员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 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皇庭国际(0000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