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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 6 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 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规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促进公司诚信自律,完善治理,规范运作; (五)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也 包括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公司与资本市场各类中介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委托经理层代为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指公司的经营班子,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本办法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 范围内授权。本办法所称行权,指公司经理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 委托职权的行为,召开经营班子会议研究决策是经理层行权的主要方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代企 业制度建设,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升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发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履行程 序,授权权限不得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 (二)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权责对等原则:权利与责任同时发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信息披露工作,证 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 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 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 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第二章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 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出现特殊情况,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的限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通讯表决等方式 召开。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专 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议内容。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 专门会议。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表决时,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的规范 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 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2 12:46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 股份 3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 董事 23 |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 26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 29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第六章 | 党 | 委 36 | | | 第七章 | | 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