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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1:14
信达会字(2024)第 014 号 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www.shujin.cn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 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欧阳斯曼律师、张洁律师(以下简称"信达律师")出席贵 ...
盐田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11:1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 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下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 及文件。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李雨田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 9 名,董事李安民先生和董事钟玉滨先 生因公委托董事周高波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雨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深交所要求的其 ...
盐田港: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的公告
2024-01-15 11:08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调整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李雨田女士、李安民先生、钟玉滨先生、周高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如下: 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李雨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乔宏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乔宏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 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在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规范 运作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对乔宏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所 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战略规划委员会 ...
盐田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之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0 10:1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之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39-20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上市公司、公司、 盐田港股份 | 指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港集团 | 指 |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曾 用名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其于2023年3月8日完 | | | | 成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 | | 标的资产 | | 深圳港集团曾经持有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 | | | 指 | 权。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盐田三期35%的股权和 | | | | 深汕投资 100%的股权 | | 本所 | 指 | ...
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1-10 10:1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盐田港 股票代码:000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盐田港海港大厦 21-26 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盐田港海港大厦 21-26 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 签署日期:2024 年 1 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
盐田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0 10:11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港集团")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导致的深 圳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港集团持有公司 1,517,802,00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48%。深圳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深圳港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增加至 3,554,364,604 股,持股比例上升至 82.93%。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的相 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
盐田港: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4-01-08 11:48
股票代码:000088 股票简称:盐田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 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同时承诺本次交易期间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
盐田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8 11:4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39-19 号 GRANDWAY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39-19 号 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署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 公司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 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6号格式准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重组事宜出具了《北 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盐田港: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4-01-08 11:47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3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名称/简称 | 承诺方 | 主要内容 | | --- | --- | --- | | | |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 | | |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 | | |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 | | | |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 | | |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 | | | |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 | | |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 | | | |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 | | | 完整,如因提供和 ...
盐田港: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2024-01-08 11: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 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由 2,249,161,747 股增加 至 4,285,724,351 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仅为深圳港集团 有限公司,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