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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公告
2024-04-11 11:22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1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 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 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 生变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变更情况概述 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北京海协 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协")90%股权及中公网信息技术与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网")持有的北京海协10%股权,转让至公司全 资子公司海南海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咨询")名下。本次子公 司股权变更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和对子公司的持股权益。 北京海协、中公网、海虹咨询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
国新健康:《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11 11:2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加粗字体部分为修订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906,413,204.00元。 | 984,176,136.00元。 |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 | | 代表人。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围绕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围绕 | | "一体两翼、双轮驱动、数字赋能、健 | "三医协同、创新驱动、数字生态"的 | | 康生态"的战略规划,坚持以党建引领 | 战略规划,坚持以党建引领企业发展, | | 企业发展,以构建"中国领先的健康保 | 以构建"中国领先的健康保障服务体系 | | 障服务体系建设者"为愿景,以实现"让 | 建设者"为愿景,以实现"让人人享有 | | 人人享有公平、公正的健康保障服务" | 公平、公正的健康保障服务"为企业使 | | 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医疗健 | 命, ...
国新健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11 11:22
修订对照表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 | --- | --- | |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 | |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 交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提交有 | | | 关证明材料。 | | |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 | 括以下内容: | 括以下内容: | |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 |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 | | 式、会议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 式、会议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 | (二)提交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 | (二)提交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 | | (三)以明显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 (三)以明显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 |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 |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 |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 (四 ...
国新健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1 11:2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国新健康 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 ...
国新健康: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1 11:22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1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10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 557,333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国新健康: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11 11:22
公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4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5 | | 三、基本假设 6 | | 四、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7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0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1 | 一、释义 1.国新健康、本公司、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 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5.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 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 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 ...
国新健康:《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11 11:2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加粗字体部分为修订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 |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可以根据 | |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可以根据 |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等相关专门委员 | |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等相关专门委员 |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 |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 |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 |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 定。 | | 定。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其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其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的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 | | 的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 |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国新健康: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1 11:21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1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周转,是公司良好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一、申请综合授信概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北京阜成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 币 1 亿元。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逐笔申请提款,每次提款 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 二、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
国新健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1 11:21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4)第002861号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GuantaoLawFirm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9 层邮编:100032 电话:861066578066 传真:861066578016 E-mail:guantao@guantao.com http://www.guantao.com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国新健康/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指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第一期) | | 本次回购注销 | 指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 | | | 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指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
国新健康: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3-28 10:37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09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 派刘均刚、张文雪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刘均刚、张文 雪已调动工作岗位,为更好的提供审计服务,现指派赵志刚、徐博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 赵志刚、徐博。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 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