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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十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戴为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戴为民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戴为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存在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戴为民女士简历 戴为民,女,197 ...
华塑控股: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并保证: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工作细则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 问、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 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 ...
华塑控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一条 为规范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 ...
华塑控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杜绝内幕信息知情人从事内幕交易,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 管理范围内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相关内幕信 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 ...
华塑控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 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 ...
华塑控股: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体 系和内部控制,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规范授权对象 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总经理 工作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董事会职 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层。授权对象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 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是指公司的经营班子,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四条 授权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原 则,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 ...
华塑控股: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aims to establish a scientific, sustainable, and stable dividend mechanism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nority investors while ensuring reasonable returns on investment [1] Dividend Policy - The company implements an active, continuous, and stable profit distribution policy, prioritizing cash dividends while considering the company's operational condition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3] - The annual cash distribution should not be less than 10% of the distributable profit for the year, and the cumulative cash distribution over the last three years should be at least 30% of the average annual distributable profit [2][3]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ust propose a mid-term profit distribution plan based on the company's profitability, cash flow, and funding needs, subject to approval by a tempor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2] Shareholder Return Planning - The company should maintain a continuous and stable dividend policy,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opinions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minority shareholders, and submit a three-year dividend return plan for approval [4] - The board must propose a dividend plan after each fiscal year and consider shareholder feedback [4] Dividend Decision Mechanism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formulating the annual profit distribution plan based on the company's actual situation, ensuring it aligns with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5][6] - The board must document management suggestions, board discussions, and voting results during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for dividend proposals [5] Dividend Supervision and Constraints - The board's audit committee is tasked with supervis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dividend policy and shareholder return planning [6][7] - The company must disclose the cash dividend policy and its execution in regular reports, including compliance with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the clarity of distribution standards [7]
华塑控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约束激励机制,保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 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 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 ...
华塑控股(00050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6月)
2025-06-18 13:0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6 月)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因所涉及条目众 多,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其他 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 第一条 为规范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 | 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 | | 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 | |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 | 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 |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华塑控股(000509) -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6-18 13:0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附件: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十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戴为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戴为民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戴为民女士简历 戴为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存在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戴为民,女,1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