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ZON GROUP(000513)
Search documents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

2024-12-24 12:2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 公司秘書 楊亮 中國,珠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唐陽剛先生 ( 總裁 ) 及徐國祥先生 ( 副董事長及副總裁 ); 本 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朱保國先生 ( 董事長 ) 、陶德勝先生 ( 副董事長 ) 、林楠棋先生及邱慶豐先 生 ; 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白華先生、田秋生先生、黃錦華先生、羅會遠先生及崔麗 婕女士。 * 僅供識別 1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而刊發。 茲載列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廣東德賽律師事務所 關於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 2024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2024 年第二次 A 股類別股東會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類別股東會的法律意見書》,僅供參閱。 承 ...
丽珠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24 10:43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 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 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 案》。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执行董事 ...
丽珠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2-24 10:43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系电话:0756-8135888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 8:30- 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
丽珠集团:回购报告书
2024-12-24 10:43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 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风险提示: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 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
丽珠集团:关于丽珠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4 10:43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委托,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下称"本所")指派王先东、谢翔律师(下称"本律师"),就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下 称"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下称"H 股类别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议案表决 情况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相关条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对 ...
丽珠集团: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2024-12-24 09:27
FF305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 第一章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 是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1513 | 說明 | | | | | | |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 | | | | | | | | | |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 | 庫存股份變動 | | | | | 事件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 | 佔有關事 ...
丽珠集团: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2024-12-23 10:49
FF305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 第一章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 是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1513 | 說明 | | | | | | |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 | | | | | | | | |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 | | 庫存股份變動 | | | | | 事件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 | | 佔有 ...
丽珠医药(01513) - 翌日披露报表

2024-12-23 10:22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FF305 呈交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 第一章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H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 是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1513 | 說明 | | | | | |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 | 庫存股份變動 | | | | | 事件 | | 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 | | 每股發行/出售價 (註4)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 已發行股份( ...
丽珠集团: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2024-12-20 11:49
FF305 | 1). | 於2024年7月10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 67,200 | 0.00725 % | HKD | 23.89 | | --- | --- | --- | --- | --- | --- | | |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0日 | | | | | | 2). | 於2024年7月11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 178,300 | 0.01925 % | HKD | 24.14 | | |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1日 | | | | | | 3). | 於2024年7月12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 366,400 | 0.03955 % | HKD | 24.53 | | |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2日 | | | | | | 4). | 於2024年7月15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 106,100 | 0.01145 % | HKD | 24.16 | | | 變動日期 2024年7月15日 | | | | | | 5). | 於2024年7月16日購回但尚未註銷的H股 | 90,600 | 0.00978 % | HKD | 23.89 | | | 變動日期 2 ...
丽珠集团: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2024-12-19 12:11
FF305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 第一章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 是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1513 | 說明 | | | | | | |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 | | | | | | | | |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 | | 庫存股份變動 | | | | | 事件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 | | 佔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