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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H股公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2024-03-28 10:58
EF001 免責聲明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 | --- | --- | | 股票發行人現金股息公告 | | | 發行人名稱 |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 01513 | | 多櫃檯股份代號及貨幣 | 不適用 | | 相關股份代號及名稱 | 不適用 | | 公告標題 |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 | 公告日期 | 2024年3月28日 | | 公告狀態 | 新公告 | | 股息信息 | | | 股息類型 | 末期 | | 股息性質 | 普通股息 | | 財政年末 | 2023年12月31日 | | 宣派股息的報告期末 | 2023年12月31日 | | 宣派股息 | 每 10 股 13.5 RMB | | 股東批准日期 | 有待公佈 | | 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 | | | 派息金額及公司預設派發貨幣 | HKD, 金額有待公佈 | | 匯率 | 有待公佈 | | 除淨日 | 有 ...
丽珠集团: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3-28 10:58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0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为了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持续性,规避生产经营中所 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附属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及四川光大制 药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玉米淀粉和白糖等。基于公司各控股附属公司 生产经营预算及计划的套期保值比例,并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 比例测算,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 元。 2、审议程序: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创新转型逐步兑现,潜在大单品助力成长
Tai Ping Yang· 2024-03-10 16:00
2024年03月07日 公司深 度研究 公 买入 / 维持 司 丽珠集团(000513) 研 究 目标价: 46.18 昨收盘: 39.65 医药 化学制药 创新转型逐步兑现,潜在大单品助力成长  走势比较 报告摘要 2020年以来,公司提出“二次创业”,聚焦“创新药+高壁垒复杂制剂”, 20% 开启创新转型大幕,随后整个医疗行业经历了新冠疫情的考验,以及医疗 太 10% 行业整顿的深远影响,公司股价经历了比较明显的调整,引发市场对公司 平 0% (10%)7/3/32 91/5/32 13/7/32 21/01/32 42/21/32 6/3/42 投资性 我价 们比 就的 公关 司注 主。 洋 要 看点进行了梳理,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所处的发展阶 证 段和评估未来的成长潜力提供参考。 (20%) 券 (30%) 一、 公司主要看点有哪些?当前估值处于什么水平? 股 (1)公司搭建了以微球为代表的高壁垒复杂制剂平台和以生物药为 丽珠集团 沪深300 份 代表的创新药平台,已逐步形成制剂、原料药和诊断试剂等业务全面发展 有  股票数据 的大型综合医药企业。 限 ...
丽珠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10:37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本议案时,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所在行业及地区水平,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薪酬。调整后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薪酬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表决 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4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丽珠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05 12:0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3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副董事长陶德胜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3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3 月 5 日下午 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 ...
丽珠集团: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5 12:08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致: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委托,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下称"本所")指派王先东、谢翔律师(下称"本律师"),就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议案表决情况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相关条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对 公司提供的与上述事宜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查验和验证。同时, 本律师还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验证的相关法律文件及 其他文件、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及有关人员予以询问并进行了必要 的讨论。 在前述验证、讨论过程中,本律师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及保证:其已经提供了 本所认为作为 ...
丽珠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05 12:0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于 2024 年 3 月 5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年度会议、半年度会议及季度会议 将分别对公司的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本年度的半年度报告及本年度的第一季度 报告和本年度的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其余时间召开的会议为董事会临 时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 (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九)在股东大会授 ...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05 12:0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于 2024 年 3 月 5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第三章 | 股份 6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10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13 | | 第四节 |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 14 | | 第四章 | 股票和股东名册 16 |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20 | | | 第一节 | 股东 | 20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2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24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26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2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32 | | 第七节 |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 38 | | 第六章 | 董事会 41 | | | 第一节 | 董事 | 4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44 | | 第七章 ...
丽珠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05 12:0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于 2024 年 3 月 5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丽珠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最 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 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本规则为规范股东大会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四条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 ...
丽珠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4 09:22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 开了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 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 H 股的一般授权》。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 A 股股份 共计 2,15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