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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00056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经 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 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 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 本制度执行 ...
海德股份(00056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 况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 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 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权益,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经公司2025年12月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
海德股份(000567) -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意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 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监督管理,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实施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 后追责的全流程管理,包括对其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出现违法违 规行为,或者致使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公司相应采取的监督 管理措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委派 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监督管理遵循公平公正、权责统一、实事求是 ...
海德股份(00056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按照《上市规则》所界定的 关联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 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 ...
海德股份(000567) - 反舞弊管理办法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办法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 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 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 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反舞弊管理活动。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考本办法制订其具体的反舞弊办 法。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四) 虚构业务、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使公司为该 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 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七) 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 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 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 ...
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 ...
海德股份(0005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2-03 12:32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及公司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 ...
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 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 人。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经济、管理、证 券等工作经验;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 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之一的; ...
海德股份(000567)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 人、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 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数据以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 信息。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管理机构 ...
海德股份(00056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海德股份")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 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 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 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 司"或"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 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 事/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承接监事会职责的其他机 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