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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000567)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25 14:05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广西先生。 6. ...
海德股份(000567) -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13:24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关于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1/F,TowerT4,ChinaResourcesBuilding,No.1ChangxingRoad,WanbailinDistrict,Taiyuan,Shanxi 电话/Tel:(+86)(351)7032237/38/39 传真/Fax:(+86)(351)7024340 网址/Website: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4 月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之 法律意见书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 1 号华润大厦 T4 楼 21 层邮编:030021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关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GPBA3218004 致: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齐春艳、张蓓蓓律师 出席了海德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5 12:50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琼府办[1992] 第 120 号文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000020128947X0。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 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经海南省证券委员会 琼证〔1993〕56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 116 号文复审通过,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元, 并于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HAIDECAPITAL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4-25 12:50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其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12:50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 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即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者注 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12:50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及公司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
海德股份(000567)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9 09:00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6 日分别以书面、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 案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表》。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04-09 08:46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 年 4 月 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 第四条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 关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4-09 08:46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 年 4 月 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及公司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4-09 08:46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 年 4 月 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四)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或调整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 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