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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湘诚神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8-26 15:0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 恒立 股票代码:00062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589 号万达广场 B 区商业综合体 45011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6 日 第 1 页 共 41 页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 司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ST恒立: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认定问题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4-08-26 15:0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认定问题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于上述,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问题:关于湘诚神州协议受让厦门农商行所持恒立实业 7,600 万股股份,是 否构成对恒立实业的控制权。 回复: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 湘诚神州 2024 年 6 月在淘宝阿里资产拍卖平台竞得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的恒立实业 7,600 万股股份,并于 2024 年 8 月与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 份转让后,湘诚神州将持有恒立实业 7,6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87%(以下 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或"本所")接受湖南湘诚神州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诚神州")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立实业"或"上市公司")所涉控制权认定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 ...
*ST恒立: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26 15:02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4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石圣平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立实业"或"上 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收到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湘诚神州")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并出 具的《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
*ST恒立: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2024-08-25 09:08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4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5。 现对 2024-45 号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主要补充内容如下: 1、增加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 想新能源"或"标的公司")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2、增加了锂想新能源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锂" 或"交易对方")经营性往来情况描述; 3、完善了理想新能源主营业务和主要业务模式的说明; 4、增加了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及未来经营计划的段落; 5、增加了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的说明; 主要补充内容在此公告中均以加粗字体特别标注,方便投资者阅读。 补充后的公告全文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 ...
*ST恒立: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2024-08-23 08:46
《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 照本次交易预估金额判断,本次交易以及连续 12 个月内对外投资的累计交易金额 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本次交易预估金额,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虽然进行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分析,但仍然可能面临市 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以及资源整合未达预期效果的风 险。本次交易尚需完成标的公司审计,并取得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实 施进度及能否获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45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推动产业链 ...
*ST恒立: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08:46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44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 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锂")持有的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与江西智锂拟签订的《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司截至交易基准日即 2024 年 8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值作价。此次收购协议约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预计不高于 1,500 万 元"。江西智锂同意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预计不晚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公司将及时完整的披露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全 文,并将根据审计报告结果决定是否再次召开董事会或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易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本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余锂 ...
*ST恒立: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开招商转让的进展公告
2024-08-22 12:34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43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开招商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立实业"或"上 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厦诚 31 号单 一资金信托(最终受益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农 商行")通过淘宝阿里资产平台对《山东信托·厦诚 31 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持 有的公司 7,6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7%)进行公开招商转让, 关于本次公开招商转让事项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19、2024-28、2024-31、2024-3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DNF7Q83W 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589 号万达广场 B 区商业综合体 45011 号 执行事务合伙 ...
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4-08-16 11:23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655 号 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枣子山路 116 号; 马伟进,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友帮,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经查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1 —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1,300 万元至-1,1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 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147.99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 除后营业收入")为 7,954.06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公司未在业绩预告中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
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08-16 11:0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004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3764215000 名 称 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伟进、吕友帮、张华: 你公司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营业收入与2023年经审计的 营业收入差异较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一款的规定。马伟进作为公司董事长,吕友帮作为公司总经理,张 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马 伟进、吕友帮、张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湖南证监局 2 0 2 ...
*ST恒立: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8-15 08:11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实业"或"公司")及公 司相关管理人员马伟进、吕友帮、张华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 23 号:《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 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伟进、吕友帮、张华: 经查,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营 业收入为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4 月 30 日,公司披露《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