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SY(0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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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000622) - 公告05(20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1-26 16:00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05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立实业")于 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 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 每十个 ...
*ST恒立(00062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2025-01-26 16:00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06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详见下文关于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驻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421 号方圆商务楼。 被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驻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 山路 116 号恒立实业办公楼 6 楼。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立实业") 及全资子公司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公司") 收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岳阳楼区法院")送达的《起 诉状》《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案件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合作诚意金 5,5 ...
恒立实业(000622)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6 07:35
Revenue Projec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operating revenue for 2024 to be approximately between 300 million and 350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169.13% to 213.98% compared to 111.47 million yuan in the previous year[2]. - Non-operating income is expected to increase by approximately 90%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with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from government subsidies and asset disposal gains[5]. Profit Expectations - The total profit is projected to be a loss of approximately between 33 million and 43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a loss of 12.34 million yuan in the previous year[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s expected to increase by 187.46% to 274.57%, with a projected loss of approximately between 33 million and 43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a loss of 11.48 million yuan in the previous year[2]. Subsidiary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completed the acquisition of its wholly-owned subsidiary, Xinyu Lithium Innovation New Energy Co., which significantly contributed to the increase in operating revenue[5]. - The company reported that the gross profit margin of its subsidiaries, Xinyu Lithium and Yueyang Hengli Auto Parts Co., is relatively low, impacting overall profitability[5]. Financial Position - The company’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s expected to be approximately between 150 million and 140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182.83 million yuan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2]. Audit and Compliance - The company has communicated with its annual audit firm regarding the preliminary financial data, which has not yet been audited[3][4]. - The company warns that if the final annual report discloses operating revenue below 300 million yuan, it may trigger financial delisting conditions[8]. - The company’s financial department emphasizes that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is based on preliminary estimates and is subject to change upon final audit[8].
*ST恒立(000622)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20 16:00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舆情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恒立 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 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
*ST恒立(000622) -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0 16:00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0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电话、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马伟进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会 ...
*ST恒立(00062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6 16:00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01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伟进先生因公出差在外。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 推举董事张华先生主持。 ...
*ST恒立(00062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立实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16 16:00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030 号 致: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
*ST恒立: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6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 事会召集人黎晓淮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ST恒立: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30 12:58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69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月16日9: ...
*ST恒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68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2 日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 9003 号湖北大厦 29 南 首席合伙人:谭旭明 2.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旭泰会计");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相关异议情况:因永拓会计自身现阶段业 务繁忙,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承接更多业务,而公司年审工作时间紧迫,基于上 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