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CSH(0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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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2024-04-28 08:25
关于对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化实华或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26047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 计类第 1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 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茂化实华 2022 年度、2023 年 度连续亏损,我们采用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三年平均数据作为基准,2021- 2023 年 3 年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平均为 12,756.72 万元,按 5%的比 ...
ST实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8 08:25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会议文件之三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国桢) 2023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以及独立董事相关规章制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职责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 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卢国桢,公司独立董事,1982年8月21日出生,女,中 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6年9月-2010年5月,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 理;2010年5月-2011年5月,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担任实 习律师;2011年5月-至今,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 律师。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任期内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 ...
ST实华:监事会对内控评价意见
2024-04-28 08:25
监事(签名): 19. 文章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 2024 年 4 月 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 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评价报告真实、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要 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
ST实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08:25
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财光华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 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 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财光华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 全国各地设立了35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3人。 中兴财光华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审计、发债审计、 新三板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的审计,服务的客户遍及电信、金 融、保险、证券、石化、石油、钢铁、有色金属、陶瓷、外贸、 纺织、物产、电力、电子、电气、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 冶金、机械制造、制药、农牧业、房 ...
ST实华: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2024-04-28 08:25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化实 华")2022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分别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审计,并于2023年4月 27日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 2023】第441A016008号)和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441A016012号)。 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进 行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2023年1月 30日,因茂名市晶惠石 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惠公司)资金短缺,无法支付扣除 保证金后剩余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4,250.00 万元),被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 称华兴银行)以 "贸易中已付款但未发货部分等额的款项"为由向晶惠公司和茂 化实华公司提起诉讼。此外,茂化实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茂名分行签订《厂商银预付款融资三方合作协议》,茂化实 华公司由于未按照约定执行合同面临相应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 茂化实华公司对晶惠公司涉及诉讼或有连带责任款项及应收 ...
ST实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08:25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茂名石化实华 ...
ST实华: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2024-04-15 11:34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4-02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北京宏达万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双倍返还定金 2000 万元整。 (2)本案律师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茂 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案号:(2024)茂仲字第 292 号】和有关仲裁材料,案由是"合同纠纷",开庭时间未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3)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3、申请仲裁理由: 2023 年 6 月 6 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资产出售协议》, 1 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45%股权转让给申请人,申 请人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被申请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 2023 年 6 月 28 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 2023 年 12 月 7 日, ...
ST实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2024-04-09 08:41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 实华 公告编号:2024-022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司法处置股份的基本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 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暨公司 控股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4-009】,广东省茂名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茂名中院")于2024年3月4日10时至2024年 3月5日10时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北京泰跃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跃")持有公司151,538,145股 股票(首发限售股)。 2024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 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4-018】,竞 买人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港集团")于阿里资产平 台开展的"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ST实 华"(证券代码:000637,股份性质:首发限售股)股票共151,5 ...
ST实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8 10:29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 实华 公告编号:2024-021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港集 团")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获得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泰跃")持有的公司151,538,145股股票(首发限售股),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15%; 3、通过上述安排,北京泰跃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军先生不 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茂名港集团现持有公司29.15%的表决权,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权已发生变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茂名市西粤南路168号财富广场站北路侧及东 | | | 南斜角1-5层房屋 |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 1 2 | 物打包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无 | | | --- | --- | | 船承运业务;国 ...
ST实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4-08 10:29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实华 股票代码:0006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胡寿颐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1号楼71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1号楼71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24年4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 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的ST实华151538145股股票(限售流通股)被茂名市中 级人民法院强制拍卖。 (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胡寿颐郑重 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 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 4 | œ | A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