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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实华:11.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08-22 11:13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 权并承担管理责任。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定,但不包括董事会秘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4 名,财务总 监 1 名。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总经理可提议董事会设 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 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六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
ST实华:关于将拟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2023-08-22 11:13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6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将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购买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责任限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5、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40 万元 6、保险期限:12 个月 理人员责任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 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 ...
ST实华:29.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规定
2023-08-22 11:1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规定 (2023 年修订)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 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众权益,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茂 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 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职责范围 (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1、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2、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 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 ...
ST实华:18.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2023-08-22 11:1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3 年修订)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茂 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茂 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 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细则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 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该信息时除外。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本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 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 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 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 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 ...
ST实华: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3-08-22 11:13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68 及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卢 国桢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和《关 于聘任钟俊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 卢春林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023年7月1日,公司原独立董事卢春林先生辞去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故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委员职务产生空缺。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卢 国桢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议 ...
ST实华: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22 11:1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 ...
ST实华:24.分红管理制度
2023-08-22 11:1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3 年修订)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 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 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以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 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公司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 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
ST实华:31.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2023-08-22 11:1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提升 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委托理 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 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公司 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 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 全性高的产品。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账户进行委托理财,不得使用 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 第八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 对 ...
ST实华:19.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3-08-22 11:1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修订)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 性,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规范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 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 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 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 ...
ST实华: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2023-08-22 11:1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2023 年修订)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 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 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 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 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 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 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 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 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