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hai Zhongfu(0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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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3-12-07 13:58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5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本文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 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 ...
珠海中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07 13:5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 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 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 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 方式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公布。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 ...
珠海中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7 13:5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本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称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依本规则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 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 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 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本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 ...
珠海中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7 13:58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文件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在保证公司独立性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基本 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公司财务指标; (五)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和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原则;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依法披露。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
珠海中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3-12-07 13:5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 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 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 第九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 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 1 第十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 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 ...
珠海中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07 13:5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 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 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七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董事 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和使用效果。 第八条 ...
珠海中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07 13:5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 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 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珠海中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13:58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5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 监事会 3 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逐项审议通 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
珠海中富: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3-12-07 13:56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6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 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证 监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019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6号。 (一)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 关规定,我会对珠海中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 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 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珠海中富、刘锦钟、宋建明未提出陈述、 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当事人韩惠明进行了陈述和 ...
珠海中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7 13:56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过半 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 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 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 失。董事会应根据本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