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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虹科技(000702)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2 08: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经理、总裁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 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
正虹科技(0007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2 08: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 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 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 ...
正虹科技(000702) - 内部问责制度
2025-12-12 08: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守证券法 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正 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勤勉尽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 其工作职责范围内(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 ...
正虹科技(0007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08: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对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在规范中发展,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投资 活动的合法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未担任公司董事的公司总裁、董事会秘 书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 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如董事长 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因故不 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如遇到本规则第二 章第七条有关情况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时,会议主持人按《公司章程》 有 ...
正虹科技(00070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2 08: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围绕公司发展规划进行产 业链投资及战略投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 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 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 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 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集团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 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集团批准后方可进行。集团对控股子 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集团")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 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 ...
正虹科技(000702)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12 08: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确保经营班子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正 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 有关法规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执行总裁一名,副总裁、总裁助理若干 名,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以兼任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 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 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总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
正虹科技(0007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2 08: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 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 与利用战略,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 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
正虹科技(0007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2 08: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7 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三 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 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 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 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 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 ...
正虹科技(000702) -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
2025-12-12 08: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 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正虹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 幕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人员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 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 到信息披露,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 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 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 ...
正虹科技(0007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2 08: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