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STEEL(0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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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09 10:51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兰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河钢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0-09 10:51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009 第 0545 号 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受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公司")聘请和北京金诚 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河钢股份二〇二四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 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 ...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2024-10-08 12:1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以下无正文) 2024 10 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 件,将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 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 和协商成交。债券相关要素如下: | 债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2024 | | --- | --- | | | 券(第四期)(品种一) | | 债券简称 24 | 河钢 Y4 | | 债券代码 | 148922 | | 信用评级 | 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 | | 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总额(亿元) 9 | | | 债券期限 | 基础期限为 3 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 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3 年),或选择在该周 | | | 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 | 票面年利率(%) | 2.50 ...
河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9-24 08:17
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全称)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 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1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简称:19 河钢 01 | 债券代码:112999.SZ | | --- | --- | | 债券简称:24HBIS01 | 债券代码:148581.SZ |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 ...
河钢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9-24 08:14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债券简称:20HBIS02 债券代码:149181.SZ 债券简称:23HBIS02 债券代码:148477.SZ 债券简称:24 河钢 Y1 债券代码:148794.SZ 债券简称:24 河钢 Y2 债券代码:148795.SZ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 9 月 契约锁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 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1 契约锁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受托债券基本情况 (一)"20HBIS02"债券概况 (三)"24 河钢 Y1"、"24 河钢 Y2"债券概况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 1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河钢股份: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9-24 08:14
债券代码:149011.SZ 债券简称:19 河钢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4 年 9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对外披露的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 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国开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利安达")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计师事务所。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对会计师 ...
河钢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4-09-24 08:14
| 债券代码: | 149099.SZ | 债券简称: | 20HBIS01 |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 | 148301.SZ | 债券简称: | 23HBIS01 | | | 债券代码: | 148862.SZ | 债券简称: | 河钢 24 | Y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4 年 9 月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 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1 一、本次重大事项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财光华")为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已超过 8 年,执业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 计 ...
河钢股份:关于延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2024-09-23 10:27
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 15:00 至 18:00 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 因簿记当日市场波动较大,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及所有簿记 参与方协商一致,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 2024 年 9 月 23 日 18:00 延长至 9 月 23 日 19:00 特此公告。 关于延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4 号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 章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更名公告
2024-09-20 11:1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四期)更名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3]834 号"文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形式,本期债券为本次 债券的第六期。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 期发行人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名称确定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 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四期)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1 公司债 ...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
2024-09-20 11:15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 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债券简称:24 河钢 Y4 债券代码:148922 债券简称:24 河钢 Y4 债券简称:24 河钢 Y5 债券代码:148923 债券简称:24 河钢 Y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公告 | 注册金额 | 人民币 亿元 100 | | --- | --- | | 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增信措施情况 | 无增信 | | 信用评级结果 | 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 |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4 年 9 月 1 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