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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12 12: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 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公司财务预算管理部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改聘、续聘、监督检查等工作。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11-12 12:1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以下 简称"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居然 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章 管理职责 会会议审议年报。董事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年报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的直接责任主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11-12 12:17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公司竞争能 力、盈利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 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一)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所建立的 内部控制体系,考虑了以下基本要素: (一)环境控制。环境控制是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2 12:1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 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可能负有责任的,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负责调查、收集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处理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 司证劵事务部门应当协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查。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11-12 12:17
第一条 为加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范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 部信息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披露,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居然智家新零 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外部信息报送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与《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所称 "信息"具有相同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或者其中涉及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 接触、获取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2025-11-12 12:1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CEO)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 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2 12:1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书面辞职报告中应当说明拟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 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独立董事应对任何与 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 独立董事辞任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的有关 情况。 1 第四条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除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另有规 定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继续按照有关监管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居然智家新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
2025-11-12 12:1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 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在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以下 简称"单独计票事项"): (一)利润分配事项,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 露; (二)修改公司章程中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2 12:1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简称"有关监管规则")以及《居然智 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 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 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 作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 ...
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5-11-12 12:16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章 程中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的条款,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十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后正式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公司章程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维护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 第一条 为维护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 |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 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