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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HUAERTAI CHEMICAL CO.(0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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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12: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
华尔泰: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7 12: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
华尔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17 12:18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尔泰(001217)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跃杰 联系电话:010-56175817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杰 联系电话:010-56175817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跃杰、任杰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4日至4月17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一)公司治理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2)查阅公 | | | | 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并复印了公司历次三会会议材料;(4)实地查看 | | | | 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 | | | 是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 | |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 ...
华尔泰:独董述职报告(申杰峰)
2024-04-17 12: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申杰峰) 作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华尔泰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申杰峰,中国国籍,博士学历。上海交通大学及 TexasTechUniversity 博士后,2012 年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 从事新药研究开发、不对称催化研究以及绿色新工艺开发。2022 年 4 月任职东 华大学化学与工学院,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华尔泰担 ...
华尔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2: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广垒、陈军、申杰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广垒、陈军、申杰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华尔泰: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2:18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认真 履行了监督职责。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澳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 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
华尔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2:18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恒泰长财证券")作 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主要通过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 三会会议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核查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 ...
华尔泰: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3-01 08:42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 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舜诚科技")计划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100 万元,本次增持计 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尧诚 ...
华尔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1 08:4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市事务所 UAN LAW OFFICES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出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 . | | --- | | 二、增持人本次增持的情况 . | | 三、关于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6 | | 四、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 | 五、结论意见 . . | 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 ·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 I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 -05-037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相关方的保证,即其已向本所提 供了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
华尔泰: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1-30 09:03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 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增持安徽华尔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尧诚集团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全资子公司 舜诚科技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增持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全资子公司舜诚科技。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0,628,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42.37%;舜诚科技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