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HUAERTAI CHEMICAL CO.(001217)
Search documents
华尔泰(0012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和实施方案,进行 考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所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
华尔泰(0012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5 12: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 奖惩挂钩。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内发放岗位薪酬,次年发放绩效奖金。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下列税费按照 ...
华尔泰(0012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 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
华尔泰(0012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华尔泰(0012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 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尔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 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投入产业效益化; (四) 控制风险,加强监管。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 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 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 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 ...
华尔泰(00121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尔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 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 第四条 以公司本部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
华尔泰(0012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秘书主管证券投资部相关工作,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 和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 议。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上述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
华尔泰(0012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本 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 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 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华尔泰(0012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产的 30%;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 ...
华尔泰(001217)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5 12: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 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