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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HOTA M&E HOLDINGS CO.(0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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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
和泰机电(001225)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行为,规 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圳证 券 交 易 所股 票 上市 规 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 州和 泰 机电 股 份有 限 公 司章 程 》( 以 下简 称 "《 公 司章 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及《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 重大投资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和财 务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 ...
和泰机电(0012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和泰机电(00122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 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 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 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 ...
和泰机电(0012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董事 会秘书培训证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被中 ...
和泰机电(0012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及业务发展 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持股比例未超 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 控制的公司。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管 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 ...
和泰机电(00122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前 言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
和泰机电(00122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产品交 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委托理财原则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公司募集资 ...
和泰机电(0012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 ...
和泰机电(00122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至六条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 形,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 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