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ANGZHOU HOTA M&E HOLDINGS CO.(00122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和泰机电(0012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 息: ( ...
和泰机电(00122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 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 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 当严格防范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 ...
和泰机电(00122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九月 | | | | 附则 | 54 | | --- | --- | | 第十一章 | |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州和泰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发起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92556918005。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16.68 万股,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HANGZHOU HOTA M&E HOLDING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 ...
和泰机电(0012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议 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 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和泰机电(0012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
和泰机电(001225)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行为,规 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圳证 券 交 易 所股 票 上市 规 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 州和 泰 机电 股 份有 限 公 司章 程 》( 以 下简 称 "《 公 司章 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及《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 重大投资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和财 务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 ...
和泰机电(0012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和泰机电(00122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 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 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 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 ...
和泰机电(0012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及业务发展 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持股比例未超 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 控制的公司。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管 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 ...
和泰机电(0012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0:3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董事 会秘书培训证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