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Xiangtan Yongda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001239)
icon
Search documents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 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总体要求 第四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09 09:0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09 09:01
1 | 目 | 录 2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1 第六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 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 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 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对维护公 司资金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 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09:0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以及本 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 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具体管理并通过公司证券部实施公司内幕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第一条 为加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永达股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减持行为: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减持, 即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下 统称"大股东" ) 减持股份; (二)特定股东减持, 即大股东以外的股东,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特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09:0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公司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 公司设立公司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相关事 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置 ...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湘潭永达机械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并应当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 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 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职务: (一)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