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BOFAY ELECTRIC CO.(0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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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09:42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 ...
博菲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09:41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沈凯军先生和陈树大先生 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 ...
博菲电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5-29 09:41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 及以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等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 可能出现因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4.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证券公 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 及以 下)。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博菲电气: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2024-05-22 09:58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 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860,030.80÷80,000,000≈0.0857503 元。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折算后的每股现 金红利=35.00-0.0857503≈34.91 元/股。 2.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34.91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1.87 万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15%;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85.9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 ...
博菲电气: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4-05-22 09:58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 的权利。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 232,200 股后剩余股份数 79,767,800 股为基 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8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860,030.80 元,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 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 每一股的比例 ...
博菲电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1:2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 ...
博菲电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11:2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云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 ...
博菲电气: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7: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 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