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er Mongolia OJing Science & Technology (0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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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 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 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 ...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
欧晶科技(001269)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遵循下列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 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着眼于风险,突 出重点。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 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 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的恰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 职责 1 第一条 为了全面评价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及时揭示 和防范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 ...
欧晶科技(00126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 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和理由。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 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 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2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后,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六) ...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 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1 第一条 为规范对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 ...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 其他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 露相关规定; (二)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 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 ...
欧晶科技(00126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披露的信息是否属于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
欧晶科技(00126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9 13: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四条 承诺人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内容应该具体,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 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1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公司 购买资产对应经营实体的股份或者股权持有人、其他承诺人等及公 司的承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人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统称承 诺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及日 常经营过程中作出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 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 ...
欧晶科技(001269)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3:30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霍雅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 对措施"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 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 |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 2 | | --- | --- | --- |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 ...
欧晶科技:公司立足于单晶硅材料产业链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20 12:15
Group 1 - The company, Oujing Technology (001269), focuses on the single crystal silicon material industry chain, primarily producing single crystal silicon rods and wafers [1] - The company also provides auxiliary material resource recycling services, including quartz crucible products, silicon material cleaning services, and cutting fluid treatment service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