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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4 12: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 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08-14 12: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内对财务活动进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 人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层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 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接受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的管理监督。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 项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通过,并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 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不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4 12: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 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14 12:4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的下属部门。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 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如 - 1 -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上 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14 12: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铖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14 12: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铖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 往来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 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4 12:47
第一章总则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 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出现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 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辞职导 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相关事 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14 12: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 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 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长期或短期借款、融 资租赁等。 第四条 融资业务的主要环节: (一)分析确定公司短期和长期所需资金数量; 第五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融资管理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布 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二)编制融资计划; (三)审批确定融资方式; (四)签订融资合同; (五)办理股票或债券发行登记和注册手续; (六)委托证券发行代理机构发行股票或债券; (七)保管未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公司回购的股票; (八)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 (九)确定和支付股利; (十)进行相关会计核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4 12:47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 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 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 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 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 ...
*ST铖昌(001270)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4 12: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 事会负责。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 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 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 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铖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 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 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 议讨论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