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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1-04 11:11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四)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30248-3 号 致: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 ...
凯恩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4 11:11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 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杨帆女士(独立董事)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胡小龙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龚志忠 先生(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 ...
凯恩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4 11:11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4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 H 座 3 层 306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
凯恩股份: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1-04 11:1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9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溪女士 不再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独立董事杨帆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胡小龙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龚志忠先生(独立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凯恩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2:38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
凯恩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18 12:36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1.1 为维护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 | 1.1 为维护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 |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 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章程。 |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 | 制订本章程。 | | 1.1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 1.1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 | 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 | 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工程师。 | | | 3.2.4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 3.2.4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 | 方式之一进行: |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 |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
凯恩股份: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8 12: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 | | --- | | 目 | 录 | 2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39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40 | | 第十二章 | 附 则 | 43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维护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 ...
凯恩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2-18 12: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 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 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 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 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一)公司以对外提 ...
凯恩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8 12: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 ...
凯恩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8 12: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代为履行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凯恩特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