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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选举曾旭钊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12 12:10
证券日报网讯8月12日晚间,巨轮智能(00203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 举曾旭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
巨轮智能:8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12 11:53
巨轮智能(SZ 002031,收盘价:8.21元)8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等文件。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4年1至12月份,巨轮智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汽车轮胎模具及相关装备制造占比70.95%,智能装备 制造行业占比25.2%,其他业务占比3.86%。 ...
巨轮智能(00203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2 10:3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辞职程序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 ...
巨轮智能(0020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2 10:32
巨轮智能装备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轮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 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四)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 ...
巨轮智能(00203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12 10:3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履行内部审核 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 ...
巨轮智能(00203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2 10:32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明确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 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承担义务和 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全面负责 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 第三条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在行使本条规定的职权时,须恪守职责。其中,在行使第(三)(四) (五)(七)项职权时,须与三分之二以上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商议,在行使第 - 1 -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 ...
巨轮智能(00203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12 10:3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轮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 法。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巨轮智能(0020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2 10:3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 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 决定。 第四条 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 ...
巨轮智能(00203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2 10:3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 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职 业敏感性、知 ...
巨轮智能(0020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08-12 10:3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