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MATIC CHEM(002054)

Search documents
德美化工: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7-26 08:27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黄冠雄的 一致行动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集团")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 本 次 解 除 质 | 占 其 所 | 占公司总 | 质押开始 | 解除质押 |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或第一大股 | 押 股 份 数 量 | 持 股 份 | 股本比例 | 日期 | 日期 | | | | | 东及其一致行 | (股) | 比例 | | | | | | | | 动人 | | | |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德 美化工集团有限 | | | ...
德美化工: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7-09 08:58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 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40),并于2023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23-044)。因公司实施2023年 ...
德美化工(002054)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8:58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 | --- | --- | --- | |--------------------|----------------------------------------------|--------|------------------|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盈利: 3,600.00 万元 — 4,300.00 万元 | | | | 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 70.89% —104.12% | 盈利: | 2,106.57 万元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盈利: 3,369.00 万元 — 4,069.00 万元 | | | | 的净利润 | ...
德美化工: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01 09:01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7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 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40),并于2023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23-044)。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
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6-28 08:2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二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 ...
德美化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08:21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06 月 24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06 月 28 日(星期五)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 表决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 投票,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
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6-28 08:1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应当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和各级经营管理决策层会议,对涉及 公司治理运作程序和信息披露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各 部门、分子公司应当充分支持和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事务管理部 门,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所负有的责任。 公司证券部门应当配备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宜、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助理人员, 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编制和落实专项预算,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门开展工作、参加培训提 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 ...
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6-28 08:1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
德美化工: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6-03 07:47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 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40),并于2023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回购报告书》(2023-044)。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 ...
德美化工: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5-29 08:28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 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40),并于2023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回购报告书》(2023-044)。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7.9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