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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2025 年 3 月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 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 第六章 管理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0 | | | 第一节 | 监事 30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0 | | | | 第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 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 ...
得润电子(002055)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控制下属各子公司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业 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控制下属公司。公司所控制下属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 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
得润电子(0020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 ...
得润电子(002055)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将前述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 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 ...
得润电子(0020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 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
得润电子(00205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 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 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如控股子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 关程序并 ...
得润电子(002055) -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 司财产不受侵害,促进和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会计监督,防止和减少错误和舞弊给企业带来损 失和浪费,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信息准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 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单位还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适合本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贯彻 落实。 第三条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 内部会计控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使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强 制性和指导性作用; (二)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企业内部涉及经济、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 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三)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 ...
得润电子(0020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3月修订)
2025-03-27 13:29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 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选及任期 第三条 本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 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经理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选聘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 3 年,可以连聘连任。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主动辞职者除外。有关总经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