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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2024-05-17 10:5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2024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 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全体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 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 ...
獐子岛:内部审计制度
2024-05-17 10:5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 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及具体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各类资产的安全; 事会任免。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领导下,或者与财务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坚持实事 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 ...
獐子岛: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4-05-17 10:5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 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 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 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内部 ...
獐子岛: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54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82 号越秀大厦 2601 室 承办律师:郭晓杰/王业子 电 话:(0411)83769126 传 真:(0411)83769113 手 机:15942479212 槐法意字【2024】252 号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所接受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郭晓杰、王业子,出席了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集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 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 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其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 1 神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验 证,现出具 ...
獐子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7 10:5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1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0 名,独立董事史达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张晓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 案: 1、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3、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会议以 11 ...
獐子岛: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5-17 10:5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咨询和决策机构,公司一切担保行为,须按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 ...
獐子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5-17 10:54
(2024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 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总裁、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 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的交易价 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獐子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5-17 10:5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年5月修订 1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4 | |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6 | | 第一节 定期报告 6 | | 第二节 临时报告 8 | | 第三节 暂缓披露及免于披露 13 | | 第四章 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 14 | | 第五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16 | | 第六章 信息披露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17 | | 第七章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19 | | 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 21 | | 第九章 信息保密 21 | | 第十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22 | | 第十一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与制度 22 | | 第十二章 公司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24 | | 第十三章 买卖公司股份的报告、申报和监督制度 25 | | 第十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 2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獐子岛: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4-05-17 10:5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 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一致性原则。由公司制定统一的评价方案,确保评价采用一致的程序、方法和标准, 保证评价过程的规范化和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全面领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审批内部控制年度工作 计划与年度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督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对公 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一条 为促进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 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 ...
獐子岛: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9 09:15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卫国,总裁战成敏,独立董事张晓东,财务总监孙湘,董事会秘书 阎忠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1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 了《2023 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 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5:00-16:30 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