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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agang (0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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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因会计处理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15 11:48
大港股份8月15日公告,公司今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 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部分贸 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靖宇,总经理李维波、财务总监王曼未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大港股份(002077)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5-08-15 11:46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 局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与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 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王靖宇、李维波、王曼: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5〕13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内容 经查,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部分贸易业务采 ...
大港股份: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89129户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4 11:13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大港股份8月14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东总户 数为89129户。 ...
大港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3 13:38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3日晚间,大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3日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大港股份:非独立董事辞职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13 13:12
证券日报网讯8月13日晚间,大港股份(002077)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薛琴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 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大港股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3 10:14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3 日 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3 日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5.8694%;反对 1,1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0150%; 弃权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55%。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
大港股份: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3 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致: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大港股份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
大港股份: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3 10:13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其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 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下午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审议,选举方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 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 董事薛琴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薛琴女士原定任期至第 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7年10月 ...
大港股份(002077)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8-13 10:0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 董事薛琴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薛琴女士原定任期至第 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7年10月27日)。薛琴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薛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薛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
大港股份(002077)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13 10:00
大港股份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大港股份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