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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Dagang (0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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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1 08:25
Financial Projections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for 2024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21 million and 27 million CNY,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69.45% to 76.24%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s profit of 88.39 million CNY[6] - The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is expected to be between 16 million and 21 million CNY, showing an increase of 55.29% to 103.82% from the previous year's 10.30 million CNY[6]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0.0362 CNY and 0.0465 CNY, compared to 0.1523 CNY in the previous year[6] Non-Recurring Gains - The significant decrease in net profit is attributed to last year's substantial non-recurring gains, specifically a 76.96 million CNY increase from the revaluation of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in Suzhou Keyang Semiconductor[4] - The impact of non-recurring gains on the company's net profit for the current period is estimated to be 5 million CNY[4] Earnings Forecast Communication - The company has communicated with the accounting firm regarding the earnings forecast, and there are no discrepancies in the earnings forecast[3] - The earnings forecast is based on preliminary calculations by the company's finance department, with final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2024 annual report[7]
大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
2024-12-12 09:05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经开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 1191 破 14 号 之三]、《民事裁定书》[(2024)苏 1191 破 14 号之四]。 《民事裁定书》[(2024)苏 1191 破 14 号之三]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根据债权人表决结果,《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细则》已经得到表 决通过,现管理人请求本院裁定认可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债权人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细则》,本院予以认可。" 《民事裁定书》[(2024)苏 1191 破 14 号之四]主要内容如下: 一、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 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 ...
大港股份: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7 08:56
大港股份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 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查,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了会议通知。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
大港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7 08:56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公司 11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 ...
大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2 07:58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现发布本次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 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
大港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2024-11-18 08:41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半导体")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980万元参与投资苏州龙 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份额。具体内容 详见2024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进展情况 近日,科力半导体与相关合作方签署了《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与苏州龙驹东方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通知,目前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 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
大港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12 09:0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证券代码:002077)于2 ...
大港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1 11:08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 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估结 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 ...
大港股份: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11 11:08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苏亚金诚审计业务受到限制,为充分保 障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基 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招标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 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 ...
大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11 11:08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 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9: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