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OAR(0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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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8 07:47
股票代码:002099 股票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
海翔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8 07:4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 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 话等)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 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 决、记名投票表决等。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及利益 ...
海翔药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07:4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
海翔药业:授权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07:44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 对经营层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 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六条 交易权限 (一)本条款所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
海翔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07:44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
海翔药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8 07:44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 会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公司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运营质量和效益,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 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股份;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二十四条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 |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原 | |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原 | |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 |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 | 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 | 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 |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 |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 | 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须 | | 规定的原因 ...
海翔药业: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8 07:44
ESC REPOR E JIANG HISOAR PHARMACEUTIC HISOAR 202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 报告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地 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 采购中心: 0576-89088829 染料营销: 0576-89065252 医药营销: 0576-89088170 https:///www.hisoar.com/ 本 | 01 / 关于本报告 | 01 | | --- | --- | | 1.报告说明 | 01 | | 2.时间范围 | 01 | | 3.报告范围 | 01 | | 4 编制依据 | 01 | | 5.资料来源及可靠性保证 | 01 | | 6.称谓说明 | 02 | | 7.报告获取 | 02 | | 8.意见反馈 | 02 | 02 / 董事长致辞 | 03 / 走进海翔药业 | 05 | | --- | --- | | (一) 2023年度经营成果 | 07 | | (二) 关于公司 | 08 | | (三) 可持续发展管理 ...
海翔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07:4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 ...
海翔药业: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4-04-28 07:44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 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 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 ...
海翔药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8 07:44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 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 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3 年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合计为 22,072.67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 | --- | --- | | 存货跌价准备 | 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