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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4-08-14 10:5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 深证上〔2024〕665 号 关于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大道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01; 曾胜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程峰武,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 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证通电子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 — 1 — 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 3,000 万元至 4,500 万元。2024 年 4 月 27 日,证通电子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净利润向 下修正为-8,000 万元至-6,000 万元。2024 年 4 月 30 日,证通电 子披露的《202 ...
ST证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4-08-14 10:0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杨义仁先生、副总裁傅德亮先生、副总裁兼 财务总监程峰武先生;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杨义仁先生、副总裁傅德亮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程峰 武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 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4),相关人员计划在2024年5月15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董事兼副总裁杨义仁先生拟增持金 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副总裁傅德亮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
ST证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09:4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2 元/股(含本数),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
ST证通: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质押业务的公告
2024-07-19 08:2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曾胜强先生关于办理股份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 曾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 |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 本次质押后 | 占其所 | 占公司 | 已质押 股份限 | ...
ST证通: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的公告
2024-07-17 09:19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许忠桂女士关于办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 100%持有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忠桂 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看好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质押股份风险可控,其所持公 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目前的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 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 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 ...
ST证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6 10:2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
ST证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6 10:25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国枫律股字[2024]C0094 号 致: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
ST证通:关于资金占用已解决的公告
2024-07-10 08:1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已解决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2020 年度公司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泰晟")以工程款名义支付 3,998.69 万元资金"事项进行专项核 查,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 案的议案》,首次认定永泰晟为其他关联方,公司于 2020 年向永泰晟支付的 3,998.69 万元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提出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
证通电子(002197)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9:54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between RMB 30 million and RMB 40 millio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compared to a profit of RMB 22.68 millio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a loss of between RMB 37 million and RMB 47 million, down from a profit of RMB 12.29 million year-on-year[3].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expected to be a loss of between RMB 0.05 and RMB 0.07, compared to earnings of RMB 0.04 per share in the previous year[3]. Reasons for Performance Decline - The decline in performance is attributed to slower progress in data center cabinet installations, increased fixed asset depreciation, and delays in cloud computing project tenders, leading to a decrease in revenue and gross margin[5]. Strategic Focus and Management - The company plans to focus on IDC cloud computing and financial technology sectors in the second half of 2024, aiming to leverage opportunities in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5]. - The company will strengthen internal control management to enhanc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and management effectiveness[6]. Caution for Investors - The preliminary financial data is subject to final confirmation in the 2024 semi-annual report, and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exercise caution[7].
关于对ST证通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2024-07-03 07:4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91 号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关于非标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0 年度你公司向 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晟")以工程 款名义支付 3,998.6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款项一 直体现为其他应收款。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 收回,据此年审会计师对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对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出具否定意见。与年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将上述交易予以 还原,借记其他应收款-永泰晟,贷记应付账款。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永泰晟的相关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近三年 1 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股东情况、实际控制人情况等,是否与你公 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