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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证通(0021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二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
ST证通(0021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 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 ...
ST证通(002197)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三条 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公告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因公司经营或其他原因 需要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须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 募集资金 ...
ST证通(00219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 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 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 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 风险管理 ...
ST证通(00219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 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 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 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 ...
ST证通(0021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 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制 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 披露。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等事项进 ...
ST证通(00219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本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和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及代管单位可参照执 行。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二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 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 ...
ST证通(00219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和对外投资业务的集中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 投资决策与运行机制,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证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 向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收购或投资其他资产等。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证券投资。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
ST证通(00219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1: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应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
ST证通(002197) - 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参股金融机构的进展公告
2025-07-14 09:1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参股金融机构的议案》,因内蒙古自治区农村 信用社联合社及该地区其他农信法人机构改革,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证通云计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云计算")退出参股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谷农商行")并处置持有的金谷农商行 1,775 万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参股 金融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进展情况 近日,长沙云计算已办理完成退出参股金谷农商行相关手续,并收到金谷农 商行支付的退出参股资金 3,481.44 万元。本次退出参股金谷农商行事宜已全部完 成,长沙云计算不再持有金谷农商行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网上银行电子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