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Tong(0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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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与负责股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驻股份 公司前审阅股份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 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 —1— 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 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股份公司)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股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 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或持有本 公司股份时,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1— 第二章 增减持申报及信息披露 第五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2:37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3-05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30(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少波先生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 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 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股份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一条 为强化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疆国统管 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 人士。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 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 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股份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券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股份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 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股份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股份公司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股份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 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 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长 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具体包括股份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25 12:37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3-06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 423,021,351.42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421,581,351.42元相差 1,440,000.00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1,440,000.00元已从 公司基本户中支付,截止公告日,上述发行费用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 423,272,017.98元,截至公告日本年度直 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798,773.00元,已完成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转为补充 流动资金 1,917,138.59元,当期产生利息收入净额 7,428.22元(累计利息收入净 额 6,056,935.10元), 截至公告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650,356.9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2:3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份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和程序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1— 股份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会 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股份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 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 件。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
国统股份: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2:37
二○二三年十二月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 之 法律意见书 柏坤见证字[2023]第 18 号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XINJIANG BAIKUNYAXUAN LAW FIRM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柏坤见证字[2023]第 18 号 致: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统股份")委托,指派本所陈星烨律师、王 颖律师(以下简称"经办律师")列席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并履行见证义务。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审查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现场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公 司已向本所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