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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 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 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控股子公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 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 ...
大为股份(0022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 秘书应 ...
大为股份(002213) -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职 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 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能部门、事业部、下属分公司及子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企业运营中的舞弊行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 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及《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舞弊行为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隐瞒等违法、 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 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大为股份(002213)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第一条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
大为股份(002213) -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管理"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 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原则,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 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确保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基础上进行资金运作及管理,以实现资金增值保值的行为。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业务的,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须报经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购买任何理财产品。 第二章 交易原则 第四条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指在相关政策允许且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亦可 直接委托金融机构根据公司设定的条件进行理财投资。 第五条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必须充分防 ...
大为股份(00221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相应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 ...
大为股份(00221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 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 ...
大为股份(00221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加强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业务风险的业务,外汇业务 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报公司审批。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外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 ...
大为股份(0022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由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产业基金等结构化 主体参照执行。主要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或股份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 者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是指在参股公司中,公司是第一大股东并能 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 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 的投资 ...
大为股份(002213) -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1: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 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成品价格波动 所带来的风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 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任何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效的原则,应遵循以下具体操作原则: (一)公司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涉及原 材料和产成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合约品种、规模与方向 应当与业务相匹配,合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