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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 应当于当日转交董 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因 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本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 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 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 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 机制挂钩。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公司《董事会薪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 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标准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 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 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在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 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规范 运作指引》") 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 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 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 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词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词语 第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密切关注公 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不利于年报信息保密的 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 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的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四) 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五) 要求公司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六) 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 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 资金; (七)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决策和 实施。 第五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 禁止以经营性资金占用掩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 做好防止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 行自己的职责, 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 采购和销 ...
鱼跃医疗(002223)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年报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