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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00223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
民和股份(00223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 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 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 和审计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 证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民和股份(00223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及其衍生品 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披露的其他信息,在法定期限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 公众公布。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机构和人员: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其他类型证券的持有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 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再融资、重大 ...
民和股份(00223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上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 ...
民和股份(00223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 用项目的具 ...
民和股份(00223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 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董事会批准产生。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 ...
民和股份(00223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编制年报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与权利,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由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 地考察。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材料。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 报前,独立董事可要求公司安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 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并就 ...
民和股份(00223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德良)
2025-04-25 14: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德良作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 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
民和股份(00223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鞠硕)
2025-04-25 14: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鞠硕为山东民和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 □ ...
民和股份(002234) -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25 14: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建立健全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第一条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 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按照《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