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0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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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00223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经选举产生 ...
安妮股份(00223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安妮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者 或者个人的影响。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 ...
安妮股份(0022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 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 ...
安妮股份(0022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 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
安妮股份(002235)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安 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 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 ...
安妮股份(00223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 事长或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
安妮股份(0022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厦门安 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 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事务。 第五条 公司设投资者关系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理。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可由公司董事兼任。但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 ...
安妮股份(0022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五)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 ...
安妮股份(0022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本部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对内幕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 ...
安妮股份(0022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