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er Life(0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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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00225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 ...
步步高(002251) -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 第三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 称"重大事项")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 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单位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 (三)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委派的负责人或其他经公司指定为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 ...
步步高(002251)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总裁工作细则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轮值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内控总监。 第三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 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轮值总裁两至三名,总裁与轮值总裁构成轮值总 裁团队。轮值总裁团队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 聘兼任公司总裁或轮值总裁。 轮值总裁当值期间为公司总裁,行使总裁法定职权,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轮值总裁在不当值期间以轮值总裁身份协助总裁开展工作。轮值 总裁轮值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另行 ...
步步高(0022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步步 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
步步高(00225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总体及专项业务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并购等方案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是公司董 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投资、 改革等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 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 ...
步步高(0022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 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包 括: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证券投资或者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 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股 ...
步步高(0022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在《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 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 6 人。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当 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注册会 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 职称、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 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确保董事会的工 ...
步步高(0022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明确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步 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和公司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如果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和诚信记录;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具备任职能力的相 ...
步步高(00225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 ...
步步高(0022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步步高商业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 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公司应当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 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 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 1 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 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