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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步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 资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包 括: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证券投资或者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 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 ...
ST步步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 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 ...
ST步步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2024-11-22 08:47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 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
ST步步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丧失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章 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七 ...
ST步步高: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四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6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7 | | 第一节 | 董事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1 | | 第一节 | 监事 4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3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8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9 | | 第九章 | 通知 ...
ST步步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现行公 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ST步步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
ST步步高: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2024-11-22 08:47
股票简称:ST 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11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控总监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轮值总裁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王填先生提名,并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同意聘任邓静先生、杨芳女士为公司轮值总裁(具体简历详见附件),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并按以下顺序当值。 | 姓名 | | | | | 当值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邓静先生 | 2024 | 年 ...
ST步步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 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确保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 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日常管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格式见附件)、归档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日常办 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内 ...
ST步步高: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1月)
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 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