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lin Sanjin(00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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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002275)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 下统称关 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及公司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 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 经营性资 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 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 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 何方式侵 占公司利益。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防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1 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规 范 桂 林 三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与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
桂林三金(0022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 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应认真调查担保申请人(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掌握担保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公司财务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 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 1 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经公司总裁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第七条 董事会在审议提供担保事项前,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 和资信情况,认真分析被担 ...
桂林三金(0022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
桂林三金(0022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则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 平性、真实意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 定价依据,包括评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者评估值之间 的关系等,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防 ...
桂林三金(00227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聘(含续聘、改聘),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业务的,需遵照本制度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桂林三金(0022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 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 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 支持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正常履 职 ...
桂林三金(0022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 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持股及变 ...
桂林三金(002275) - 总裁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其依 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 落实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置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根据 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副总裁若干名,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 第五条 公司的总裁必须专职,公司应和总裁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责任等内容,总裁在本公司领薪。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裁及总裁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 ...
桂林三金(0022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 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任职管理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 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 ...
桂林三金(002275)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1]458 号《关于同意桂林三金药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整体变更为发起设立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于 2001 年 12 月 27 日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300198888809P。 2009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09]528 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0 万股, 并于 2009 年 7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