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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00227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 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未经公 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第四条 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决策机制,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桂林三金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
桂林三金(0022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2025 年 12 月修订)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
桂林三金(002275) - 子(分)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子(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分) 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分)公司规范、有序、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桂 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分公司。公司推荐或者委派至各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 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及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 者其他主体(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者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 司。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 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 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 ...
桂林三金(0022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 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派驻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 其他可能 ...
桂林三金(0022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 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
桂林三金(0022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 ...
桂林三金(002275)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 下统称关 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及公司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 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 经营性资 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 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 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 何方式侵 占公司利益。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防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1 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规 范 桂 林 三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与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
桂林三金(0022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 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应认真调查担保申请人(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掌握担保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公司财务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 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 1 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经公司总裁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第七条 董事会在审议提供担保事项前,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 和资信情况,认真分析被担 ...
桂林三金(0022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
桂林三金(0022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则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 平性、真实意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 定价依据,包括评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者评估值之间 的关系等,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