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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0022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辞 任)、被解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1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相关情况,在公告中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 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 ...
桂林三金(002275)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 刻制、管理及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避免因印章 使用不当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及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是指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公文、文件、制 度、证明、合同等资料上,以公司或者公司授权部门、机构用于明确公 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实体印 章和电子印章。 第三条 印章包括: (一) 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各级政府部门 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及下发的各类内部文 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 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 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印鉴章, 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四)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公 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 销售合同专 ...
桂林三金(0022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国 家《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 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 ...
桂林三金(0022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 ...
桂林三金(00227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 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未经公 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第四条 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决策机制,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桂林三金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
桂林三金(0022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2025 年 12 月修订)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
桂林三金(002275) - 子(分)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子(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分) 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分)公司规范、有序、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桂 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分公司。公司推荐或者委派至各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 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及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 者其他主体(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者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 司。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 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 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 ...
桂林三金(0022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 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派驻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 其他可能 ...
桂林三金(0022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 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
桂林三金(0022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