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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报其个 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 日内;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主要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 独立董事委 ...
禾盛新材(0022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管理等有 关各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涉 及股东的条款适用于公司股东,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 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一)董事离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 者欠 ...
禾盛新材(0022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 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禾盛新材(0022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 相关者的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
禾盛新材(0022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 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之情人及其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 ...
禾盛新材(0022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 ...
禾盛新材(00229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两 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一人,也 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选 ...
禾盛新材(00229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及其 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已上市、挂牌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 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 的原 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 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六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规模应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 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控股子公司如需开展证券投资,需履行相 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对公司业绩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