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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 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一)董事离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 者欠 ...
禾盛新材(0022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 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禾盛新材(0022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 相关者的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
禾盛新材(0022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 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之情人及其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 ...
禾盛新材(0022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 ...
禾盛新材(00229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两 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一人,也 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选 ...
禾盛新材(00229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及其 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已上市、挂牌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 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 的原 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 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六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规模应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 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控股子公司如需开展证券投资,需履行相 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对公司业绩造成 ...
禾盛新材(002290)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 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 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 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定的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 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 ...
禾盛新材(00229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操作理财 产品。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管理机构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理 财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为: (一)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及投资需求。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执行。 (二)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