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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 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 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 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
禾盛新材(002290)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 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禾盛新材(002290) -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 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 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 定办理结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 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 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 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 以正常生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苏州禾盛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第二章 董事的职责和任期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报其个 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 日内;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 ...
禾盛新材(002290)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 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董事会的 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 ...
禾盛新材(00229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 的治理监控。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协 商后推荐,若董事长、经理层意见不一致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 由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公 司)以及投资控股或者实质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 的股权,或者持股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 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并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对子公 司进行指导、监督。子公司应当在公司的 ...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主要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 独立董事委 ...
禾盛新材(0022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0 08: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管理等有 关各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涉 及股东的条款适用于公司股东,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 ...